「案例簡介」
案例一:甲,A高校副校長,分管后勤工作。2019年2月,A高校計劃通過公開招標從社會機構購買醫(yī)療服務,保障學校醫(yī)務室日常工作。B醫(yī)療公司法定代表人乙得知消息后,送給甲20萬元請托甲幫助中標。之后,甲授意后勤處和招標代理公司人員按照B公司資質“量身”設定競標“門檻”,同時,為防止“流標”,甲、乙商定由乙聯(lián)系其他企業(yè)參與“陪標”。之后,B公司以70萬元價格中標了A高校醫(yī)療服務項目。
案例二:丙,C高?;ㄌ幪庨L,負責基建、采購工作。2020年3月,C高校因生源擴增,計劃新建第二、第三學生食堂。D工程公司法定代表人丁得知消息后,計劃參與競標第二食堂的建設項目,為能在招標過程中謀求丙關照,丁送給丙50萬元。之后,丙、丁在明知D公司建設費用報價高于其他投標企業(yè)的情況下,與招標代理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