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物采購能用競爭性磋商嗎?只有兩家供應商能用競爭性磋商嗎?10問10答
貨物采購能用競爭性磋商嗎?只有兩家供應商能用競爭性磋商嗎?10問10答
入庫時間:2022-12-21|字體:| 下載收藏 語音播報
  來源:政府采購信息網
競爭性磋商采購方式是財政部2014年依法創(chuàng)新的采購方式,核心內容是“先明確采購需求、后競爭報價”的兩階段采購模式,倡導“物有所值”的價值目標。那么,競爭性磋商采購方式如何正確使用?這里有10個問答供參考。

1.貨物采購項目可以使用競爭性磋商采購方式嗎?

答:實踐中,除了政府購買服務項目、必須進行招標的工程建設項目以外的工程建設項目外,其他項目一般都不適合采用競爭性磋商。

競爭性磋商采購方式雖然規(guī)定了價格分權重,而不是所有貨物類采購項目就可以采用,僅限于《政府采購競爭性磋商采購方式管理暫行辦法》(財庫〔2014〕214號)第三條第(二)(三)(四)款中的貨物。其他貨物采購,監(jiān)督管理部門一般不予批準。

法律依據

《政府采購競爭性磋商采購方式管理暫行辦法》(財庫〔 ……
繼續(xù)閱讀(剩余:90.04%)
請登錄后識別閱讀權限!

掃碼在手機上打開本文
DN:N22232620221220N
? 2003-2025 國資數據中心  版權所有   未經許可,均不得轉載有    網安備5101900200169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