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20日起施行。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2004年6月18日頒布的《廣播電視設備器材入網認定管理辦法》同時廢止)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保障廣播電視播出與網絡安全,維護廣播電視用戶合法權益,規(guī)范廣播電視設備器材入網認定管理,根據國務院有關規(guī)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國務院廣播電視主管部門負責全國廣播電視設備器材入網認定(以下簡稱入網認定)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廣播電視主管部門依照本辦法負責本行政區(qū)域內的入網認定管理工作。
第三條國家對擬進入廣播電視播出機構、廣播電視傳輸覆蓋網和監(jiān)測監(jiān)管網的有關設備器材實行入網認定,由國務院廣播電視主管部門頒發(fā)廣播電視設備器材入網認定證書(以下簡稱入網認定證書)。未獲得入網認定證書的,不得在廣播電視播出機構、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