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融資租賃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已于2013年11月2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597次會議通過,現(xiàn)予公布,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2014年2月24日
法釋〔2014〕3號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
融資租賃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
(2013年11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597次會議通過)
為正確審理融資租賃合同糾紛案件,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等法律的規(guī)定,結合審判實踐,制定本解釋。
一、融資租賃合同的認定及效力
第一條人民法院應當根據(jù)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七條的規(guī)定,結合標的物的性質(zhì)、價值、租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