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財政廳關于印發(fā)《省級行政單位國有資產出租出借管理辦法》的通知
山西省財政廳關于印發(fā)《省級行政單位國有資產出租出借管理辦法》的通知
發(fā)布日期:2014-07-24|字體:| 下載收藏 語音播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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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財政廳

關于印發(fā)《省級行政單位國有資產出租出借管理辦法》的通知

晉財資[2014]63號

省直各委、辦、廳、局,各有關單位:

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黨政機關厲行節(jié)約反對浪費條例》,加強省級行政單位國有資產出租、出借管理,規(guī)范行政單位國有資產出租、出借行為,提高行政單位國有資產使用效益,防止國有資產流失,促進公共財政建設和黨政機關作風建設,根據財政部新頒布施行的《行政單位財務規(guī)則》、《行政單位會計制度》等規(guī)定,我廳對2008年制定的《省級行政事業(yè)單位國有資產出租出借管理暫行辦法》中涉及行政單位國有資產出租出借部分內容進行了修訂,現將經省政府法制辦審核同意的《省級行政單位國有資產出租出借管理辦法》印發(fā)你們,請遵照執(zhí)行。

山西省財政廳

2014年5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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