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評價范圍及評價方法
評價范圍為每年度中央企業(yè)主送國資委、國資委黨委及國資委辦公廳、國資委黨委辦公室的公文。
評價方法為以每考核年度(上年12月至本年11月,2010年度考核時段為2010年1—11月)各企業(yè)報送公文的總件數為單位,對各企業(yè)報送公文的差錯率進行計算。計算公式為:差錯率=本企業(yè)報送公文出錯件數/報送公文總件數×100%
二、評價標準及反饋方式
中央企業(yè)主送國資委、國資委黨委及國資委辦公廳、國資委黨委辦公室的公文,由國資委辦公廳統(tǒng)一歸口進行收文審核,對存在以下問題的(其中第2、6項由承辦廳局提出),進行扣分:
1.越級行文。(扣2分)
2.主旨不清,影響公文辦理效率。(扣2分)
3.文種使用不準確。(扣1分)
4. ……